日前,延慶區井莊鎮對二司村河道東側一養殖場進行了拆除,該地塊建筑面積近2000平方米,建筑涉及12條“創建無違法建設鄉鎮”臺賬,建有四棟養殖棚、一棟磚瓦結構房屋、四棟磚石棉瓦結構養殖棚等,拆除后可騰退土地5200平方米。
2003年,當事人建設養殖棚及管理房屋,用于發展養殖使用,在2010年左右,該養殖區不再繼續用作養殖,經井莊鎮政府發函核實備案,區農業農村局復函確認該處養殖場土地性質為設施農用地,但部分房屋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,建筑物未曾進行養殖備案,同時該處建筑物未能出示相關建設合法手續,違反了《北京市城鄉規劃法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,經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延慶分局協查認定,該建筑物未取得規劃許可手續,且該建筑物持續至今違反城鄉規劃的事實始終存在,屬于違法建設。
按照《井莊鎮創建“基本無違法建設鎮”工作實施方案》要求,井莊鎮出動機械2臺,灑水車1輛,清運人員10余人,對該處建筑物進行拆除。后期,在現場建筑垃圾清運結束后,井莊鎮將對該地塊進行復綠。
“下一步,我們將嚴格按照全區創建工作總體安排部署,穩妥有序推進創建工作,在全鎮形成拆違氛圍,拆除舊有,嚴控新生,加強土地資源執法監管,有效遏制土地違法違規行為。”延慶區井莊鎮副鎮長賀興華說。